@纪悠楠 法庭见(1/4)
直播间里,晒出一张协议复印件:
“鉴于林翰通过持有a合伙企业99财产份额, 间接持有x公司198股权, 林瑞阳作为x公司现有股东,拟取得x公司控制权, 现双方达成一致:林翰将其持有的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以10元对价转让给林瑞阳。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, 林瑞阳直接、间接持有x公司358股权,林翰不再持有x公司股权, 并同意辞去x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。”
右下角有林瑞阳和林翰的亲笔签名,签署日期早在纪悠楠泼脏水之前三天。
也就是在纪悠楠提出他们做虚假陈述, 要去证监会举报的时候, 林家已经把林翰手底下的财产都转移到林瑞阳名下了。
程萝给了粉丝一定的时间去看、去消化。紧接着,才解释道:“众所周知,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,在任何市场上都是公司绝对的实际控制人了。这份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与x公司的公告日期一致,可见林家及x公司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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